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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技能鉴定中心
国家职业鉴定技能所年度检查评估表
发布时间:2011年12月09日 编辑:

 

鉴定所所号:云南省第199职业技能鉴定所 单位: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所长:杜巍 填表日期:2008年11月28日

评估项目及分值

项目分解

评估内容及评分办法

自查评分

州市鉴定中心或行业部门初评分

省劳动保障部门终评分

各项合计总评分

一、鉴定所管理方(22分)

管理机构(16分)

办公地点

(4分)

有独立办公地点,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上的,得4分;不足15平方米的,得2分;没有常设办公地点的,不得分。

4分

管理人员

(3分)

有专职管理人员(包括常务副所长、财务管理、档案管理、质量督导员、考评员等),得3分;有部分兼职管理人员,得2分;无专职人员,不得分。

3分

财务管理

(2分)

财务制度健全,帐目清楚,收支合理,得3分;有财务制度,且帐目清楚,但收支不合理,得2分;有乱收费现象,或无独立帐目,不得分。

2分

鉴定事务公开(4分)

有完善的鉴定事务公开制度,并在醒目位置设有公示栏,对每次鉴定事务都及时公示的,得4分;设有公示栏,但鉴定事务公示不及时、不全面的,得2分;未设有公示栏的,不得分。

4分

鉴定工种

级别调整

(3分)

每年度根据实际情况对鉴定工种、级别实施调整(增加或删除),上报文件规范的,得3分;适时调整鉴定工种、级别的,得1分;3年以上未调整,且现有鉴定工种、级别不能适应现实需要的,不得分。

3分

规章制度建设情况(6分)

有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包括有关人员职责和工作守则、财务管理制度、鉴定报名须知、鉴定程序、教务规则、档案管理制度、有关设备仪器管理制度等),并张贴于醒目位置的,得6分;有规章制度,但未认真落实,得3分;无规章制度,不得分。

6分

评估项目及

分值

项目分解

评估内容及评分办法

自查评分

州市鉴定中心或行业部门初评分

省劳动保障部门终评分

二、鉴定场所、设备

(22分)

鉴定场所

(8分)

按教务规则规定有符合鉴定工种要求,并满足考核工需要的鉴定场所,得8分;无合格场所,但经相应劳动保障部门批准进行异地考核的,得4分;无合格场所,并未经批准,擅自进行异地考核的,不得分。

8分

鉴定设备

(8分)

技能鉴定使用设备符合鉴定规范规定,能充分满足鉴定需要,工位充分,设备完好率为100%的,得8分;能基本满足鉴定需要,或设备完好率达到85%的,得5分;只能部分满足鉴定需要,或设备完好率在60%以上的,得3分;基本不能满足鉴定需要,或设备完好率低于60%的,不得分。

8分

检测工具仪器(6分)

有满足本工种相应等级需要的检测工具、仪器,并经定期经验合格,能保证考评人员每人一套,得6分;每两人一套,得3分;不能满足两人一套,不得分。

6分

三、考评人员管理、使用(12分)

考评员聘用

(5分)

有规范的考评员聘用制度,考评小组设置合理,考评人员持有有效证书,得5分;有聘用制度,部分实施鉴定人员未取得考评人员证书,能基本满足鉴定要求,得3分;聘用的考评员人数不能满足鉴定要求,不得分。

5分

考评员管理

(5分)

有健全、规范的考评员管理档案,能结合鉴定工作组织考评员学习有关政策和业务知识,能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群众反映好,得5分;基本做到前述各项,群众反映一般,得3分;不能严格执行鉴定规程和考场规则,考评员档案不健全,得1分;管理松懈,考评员有违纪行为,群众反映较差,不得分。

5分

考评员培训(2)

有年度考评培训计划,按要求及时上报鉴定中心,并按时参加相关培训的,得2分;有计划,但未严格执行的,得1分;没有制定计划的,不得分。

2分

四、开展鉴定工作方面

(16分)

年鉴定人数

(8分)

年鉴定人数每年达1000人次以上,得8分;鉴定人数每年在500—1000人次的,得6分;在200—500人次的,得4分;鉴定人数每年不足200人次的,得2分;年内未开展鉴定工作,倒扣3分。

6分

评估项目及分值

项目分解

评估内容及评分办法

自查评分

州市鉴定中心或行业部门初评分

省劳动保障部门终评分

五、考务

管理方面(12分)

分工种鉴定数(8分)

审批的各个工种都能开展鉴定工作,得8分;部分工种年内未开展鉴定工作,酌情扣分;各工种均未开展鉴定工作,不得分。

6分

鉴定公告

(2分)

对所鉴定的工种,等级发布鉴定公告,内容齐全,得2分;发布的公告内容不全,得1分;发布的公告内容严重缺乏或未发布,不得分。

2分

组织报名

(2分)

能依据职业标准审查鉴定对象报名条件和有关资历证明,并统一填写花名册,报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审批,核发准考证,得2分;能基本做到前述各项,得1分;有违反政策规定现象,擅自核发准考证的,倒扣2分。

2分

考场管理

(2分)

能严格按照《考务规则》的规定,聘用的考评员能严格遵守工作守则,并作好考场记录,得2分;能基本作到前述各项,得1分;不按有关政策规定执行的,扣2分。

2分

试卷保管

(2分)

凡要求从国家和省题库提取试题的工种,其鉴定试卷有两人以上专人从省厅职业技能鉴定中心提取、保管,符合保密要求、手续齐全,得2分;前述各项有不符合要求的,酌情扣分;不按规定执行,有失密、泄密现象的,扣2分。

2分

评分汇总

(2分)

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及要求逐项评分,认真填写评分表,考评员严格履行职责,抽查试卷无差错,得2分;抽查试卷出错率在1%以内的,得1分;误差率超过1%,不得分。

2分

登分上报

(2分)

登分认真,无差错,表表相符,表卷相符,得2分;抽样检查误差率在1%以内的,得1分;误差率超过1%,不得分。

2分

六、档案

管理方面

(5分)

有管理人员,有专门存放档案资料的地点(柜、桌),档案整理清楚,存放有序规范,各种考务资料套表齐全,得5分;档案整理不规范,各种考务套表不齐全未按规定年限保存有关资料,得2分;没有管理人员,没有专门存放地点,档案资料杂乱无章或无档案,不得分。

5分

评估项目及分值

项目分解

评估内容及评分办法

自查评分

州市鉴定中心或行业部门初评分

省劳动保障部门终评分

七、执行

收费标准

(5分)

自觉接受检查,严格按照省有关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执行,帐务制度健全,帐目清楚,使用统一票据收费,开支合理,得5分;帐目清楚,未使用统一票据,得3分;不自觉接受检查,和财务制度不健全,帐目不清或无帐目,扣2分。

5分

八、社会效果(6分)

社会对鉴定所评价高,鉴定对象反映好,身受用人单位信赖,得到上级劳动部门表彰,得6分;鉴定对象用人单位反映较好,社会评价一般,得4分;社会评价不好,鉴定工作弄虚作假,管理松懈,鉴定对象反映较差,有一次以上举报的,不得分。

6分

合计

96分

其他说明事项:无

职业技能鉴定所基本情况表

单位(章):云南省第199职业技能鉴定所 填表时间:2008年11月28日

单位名称

云南省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主管单位

云南省教育厅

所号

云南省第199职业技能鉴定所

法定代表人

杜巍

联系电话

0879-9202199

单位详细地址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宁洱大道275号

邮政编码

665000

电子邮件

smtcyy@sina.com

传真电话

0879-2304489

鉴定职业(工种)名称、职业代码、鉴定等级、批准文号

职业名称

职业代码

鉴定等级

批准文号

计算机操作员

3-01-02-05

初、中、高

2004.7.12

导 游

4-04-02-01

初、中、高

2004.7.12

公共浏览场所服务员

4-04-02-02

初、中、高

2004.7.12

展览讲解员

4-04-02-03

初、中、高

2004.7.12

插 花 员

4-04-02-04

初、中、高

2004.7.12

社会体育指导员

4-04-03-01

初、中、高

2004.7.12

菌类园艺工

5-02-03-04

初、中、高

2004.7.12

中药材种植员

5-01-05-03

初、中、高

2004.7.12

标本员

5-02-03-04

初、中、高

2004.7.12

电子设备装接员

6-08-04-02

初、中、高

2004.7.12

版画制作工

6-21-08-06

初、中、高

2004.7.12

装饰美工

6-21-08-01

初、中、高

2004.7.12

工艺画制作工

6-21-99-03

初、中、高

2004.7.12


二〇〇八年199所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普查评估表

(单位印章)

检查项目

评估标准

检查分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配分

得分

1.管理与能力建设(15分)

1.1规章制度(标准、试卷、考务、质量、证书、档案等)是否健全

1.健全

2.部分健全

3.没有

3

2

0

3

1.2鉴定场所、仪器、设备是否符合、满足鉴定要求、需求

1.完全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3

1.3相关法规与技术标准是否齐备

1.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3

1.4鉴定原始记录保存完整与清晰

1.完全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3

1.5上报鉴定中心成绩档案真实无误

1.完全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3

2.考务管理方面(27分)

2.1鉴定公告内容是否真实规范

1.全部公布

2.部分公布

3.未公布

3

2

0

3

2.2是否全部开展规定范围内职业鉴定

1.全部开展

2.部分开展

3.没有开展

3

2

0

2

2.3规定范围内职业鉴定时,使用现有的国家题库

1.使用

2.没有使用

3

2

0

3

2.4考场设置、布置、管理是否符合相关鉴定规定

1.完全执行

2.部分执行

3.不执行

3

2

0

3

2.5考评活动中是否执行考评小组负责的考评制度

1.完全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要求

3

2

0

3

2.6成绩汇总是否进行复核或复查

1.完全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按规定

3

2

0

3

2.7试卷保管是否符合规定并完整

1.符合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3

2

0

3

2.8现场情况记录表保存完整

1.保存完整

2.部分保存

3.没有

3

2

0

3

2.9职业资格证书核发管理(程序规范、签字审批、记录完整等)

1.全部记录

2.部分记录

3.无记录

3

2

0

3


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普查评估表

检查项目

评估标准

检查分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配分

得分

3.考评人员使用管理(6分)

3.1使用考评人员是否执行交叉、回避及轮换等制度

1.符合要求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2

1

0

2

3.2鉴定所长对考评员工作评价表

1.符合要求

2.部分符合

3.不符合

2

1

0

2

3.3是否建立考评人员诚信档案

1.建立

2.未建立

2

0

2

4、质量管理与违规

(52分)

4.1采取质量监控措施并有效

1.有

2.无

3

0

3

4.2各类鉴定数据、信息上报是否真实、客观

1.真实客观

2.部分真实客观

3

0

3

4.3接受上级质量督导

1.有

2.无

3

0

3

4.4有无建立公示制度

1.有

2.无

3

0

3

4.5建立投诉渠道并使用有效

1.有

2.无

4

0

4

4.6有无属实投诉

1.无

2.有

4

0

4

4.7有无集体作弊

1.无

2.有

4

0

4

4.8无国家职员标准进行鉴定

1.无

2.有

4

0

4

4.9有无超范围鉴定

1.无

2.有

4

0

4

4.10有无跨地区违规鉴定

1.无

2.有

4

0

4

4.11不鉴定发证

1.无

2.有

4

0

4

4.12有无随意调整报名资格

1.无

2.有

3

0

3

4.13有无自行调整及格线

1.无

2.有

3

0

3

4.14有无随意调整试卷内容

1.无

2.有

3

0

3


职业技能鉴定所质量普查评估表

检查项目

评估标准

检查分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结果

配分

得分

4.质量管理与违规(52分)

4.15与上级部门签订《质量管理责任书》,并严格执行

1.签订全部执行

2.签订部分执行

3.3未签订

3

0

总体评估

总分:96分

等级:优秀

注:

1.满分为100分,不同分值划分四个等级:90分—100分为“优秀”;80分—89分为“良”;60分—79分为“中”;0分—59分为“差”。

2.一票否决项:

a.第4.2项上报各类鉴定数据出现三次失误时,仅能评为“中”或“差”;

b.第4.8—4.11项中有一项不符合要求时,评“差”;

3.建议取消鉴定资格的(质量否决项):

a.试卷明显有泄密或阅卷评分严重与标准不符;

b.考场有集体舞弊或考场设置严重违反规定。


云南省第199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工种)增加基本情况表

单位(章):云南省第199职业技能鉴定所 填表时间:2008年 11 月6日

单位名称

云南省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主管单位

云南省教育厅

所号

云南省第199职业技能鉴定所

法定代表人

杜巍

联系电话

0879-9202199

单位详细地址

云南省普洱市思茅区宁洱大道275号

邮政编码

665000

电子邮件

smtcyy@sina.com

传真电话

0879-2304489

鉴定职业(工种)名称、职业代码、鉴定等级、批准文号

职业名称

职业代码

鉴定等级

批准文号

企业人力资源管理人员

2-02-34-07

初、中、高

企业培训师

2-02-34-08

初、中、高

秘书(涉外秘书-英)

3-01-02-01

初、中、高

物业管理员

4-07-02-01

初、中、高

职业指导人员

4-07-01-02

初、中、高

心理咨询师

4-07-99-01

初、中、高

采购师

4-01-03-01

初、中、高

计算机网络技术人员

2-02-13-03

初、中、高

计算机网络管理员

2-02-13-05

初、中、高

多媒体作品制作员

2-02-13-07

初、中、高

计算机操作员

3-01-02-05

初、中、高

速录师

3-01-02-07

初、中、高

计算机(微机)维修工

6-08-05-01

初、中、高

舞蹈演员

2-10-03-03

初、中、高

歌唱演员

2-10-03-06

初、中、高

外国乐器演奏员

2-10-04-02

初、中、高

室内装饰设计员

2-10-07-06

初、中、高

陈列展览设计人员

2-10-07-07

初、中、高

包装设计师

2-10-07-09

初、中、高

图书资料业务人员

2-12-06-01

初、中、高

营养配餐员

4-03-04-01

初、中、高

前厅服务员

4-04-01-01

初、中、高

客房服务员

4-04-01-02

初、中、高

餐厅服务员

4-03-05-01

初、中、高

导 游

4-04-02-01

初、中、高

茶艺师

4-03-03-02

初、中、高

评茶员

6-26-01-38

初、中、高

保育员

4-07-12-01

初、中、高

家政服务员

4-07-12-02

初、中、高

礼仪主持人

4-07-99-10

初、中、高

花卉园艺工

5-01-03-02

初、中、高

果、茶、桑园艺工

5-01-03-03

初、中、高

生物质能利用工

5-99-02-04

初、中、高

网版制版工

6-20-01-04

初、中、高


云南省第199职业技能鉴定所职业(工种) 批次鉴定程序表

鉴定模块

鉴定级别

报考人数

站所批次

准考证

编号

培训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鉴定时间

年 月 日

星期 (8:00—10:00)

考评员

鉴定过程

阅卷 评分 成绩登统 质量管理 监督 评审 审核

鉴定

结果

优秀(91-100)

良好(81-90)

合格(60-80)

不合格(0-59)

1、评审阅卷 评分 成绩登统 质量管理人员(签字):

2、评审监督、审核人员(签字):

3、评审考评组长(签字):

4、评审考评督导(签字):

5、评审考评员(签字):

云南省第199职业技能鉴定所

年 月 日


云南省职业技能培训、鉴定(考核)计划 备案表

培训鉴定工种

等级

人数

培训机构

培训形式

培训起止日期

拟定鉴定机构

理论考试

实作考试

日期

地点

日期

地点

州、市、行署劳动保障部门审核意见

培训就业科(处)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考评员

姓名

考评编号

姓名

考评编号

姓名

考评编号

姓名

考评编号

姓名

考评编号

姓名

考评编号

姓名

考评编号

姓名

考评编号

姓名

考评编号

姓名

考评编号

姓名

考评编号

考评组长

考评编号

鉴定性质 地区 年第 号 填报时间: 年 月 日

注:1、本表由各州、市、行署劳动保障部门填报,作为申请培训和签定(考核)试题的依据,不属国家题库的工种请报试卷;

2、本表签定性质档内,请详细填写社会,企业,学生(分职高、技校、中专、大学),竞赛,高新,机关事业单位性质;

3、请详细填写考评员姓名和证书号码,相关信息请查询云南省劳动保障在线网(http: // www.ynl.gov.cn/)考评员查询专档。


云南省统一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批次: 编号: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年 月

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本人身份

1.在职人员 2.学生 3.待业人员 4.其他

工作单位

电 话

单位地址

移动电话

持证工种

持证级别

取证时间

年 月 日

证书编码

申报工种

申报等级

职业技能培训情况

培训工种:

培训级别:

培训机构意见:

(培训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州市

职鉴

中心

审核

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鉴定成绩

鉴定工种

鉴定机构情况

理论考试时间、地点:

实作鉴定时间、地点:

(鉴定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省鉴定中心审核意见

(盖 章)

年 月 日

鉴定等级

理论成绩

实作成绩

注意:1.此表应附个人身份证复印件、个人最高学历证书复印件和过往参加过相关培训的合格证复印件;

2.申报更高一级别的应附低一级别的资格证书原件(备查)及复印件一份;

3.破格申报者应附相应证明。

云南省第199所职业技能鉴定申请表

批次: 编号:

专业

班级

学号

照片

姓名

性别

出生

年月

身份证

号 码

民族

学历

本人身份

单位地址

联系电话

申报(工

种)模块

申报级别

报考时间

年 月 日

原持证

工种

证书编号

等级

取证时间

年 月 日

鉴定时间

理论时间

鉴定成绩

理论成绩

实作时间

实作成绩

鉴定地点

理论地点

评定成绩

实作地点

证书编码

取证时间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备注

1、“报考时间”填为你选定的月份。

2、本人身份:㈠.在职人员 ㈡.学生 ㈢.待业人员 ㈣.其他

3、身份证号码必须与考生性别、出生年月相符。

4、报考一个模块须交大1寸标准照片3张,并在照片后用圆珠笔写上姓名。

退出职业技能鉴定处理

专 业

班级

学 号

姓 名

性别

出 生

年 月

身份证

号 码

最高学历

民族

报 考

级 别

报名(工种)模块

联 系

电 话

退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1、在规定时间内,没有完成规定核对鉴定内容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资格鉴定。

2、报名交费后三天内退出培训鉴定的学生,须交清鉴定手续费30.00元/人。

3、进入鉴定程序中途退出,须交清鉴定手续费30.00元/人和须交清鉴定费(中级120.00元 高级150.00元)。

4、进行培训鉴定的学生中途退出,按自动退出处理,不再退培训鉴定费。

云南省第199职业技能鉴定所

教师职业资格申报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姓 名

性 别

民族

文化程度及

学历证书专业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参加工作

时 间

教 龄

从事本专业

理论教学年限

申报职业

(工种)

申报技术

等级

从事本专业

实习教学年限

培 训 情 况

鉴定考核情况

培训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理 论

实 作

鉴定考核机构盖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盖 章

年 月 日

劳动

和社

会保

障局

意见

注:学历证书、教师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复印件附表后

云南省职业技能鉴定考评员审批表

申报培训时间: 年 月 日 培训地点: 编号:

申请人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身份证号码

文化程度

工作单位

所在地县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现有资格(职业

资格等级或职称)

证书编号

发证单位

取证时间

持证年限

申请担任考评工种

考评等级

本人工作业绩、技术专长、获奖情况:

地州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或主管部门资格审查意见:

省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核意见:


职业资格清理规范规范统计表

填报单位(盖章):云南省第199职业技能鉴定所 填表时间:2008年6月30日

序号

资格名称

设置依据

资格类别

设置部门

实施承办部门及实施时间

已获资格人数

清理意见

保留

取消

调整

重新申报审批

A

B

C

D

E

F

G

H

I

J

1

云南省第199职业技能鉴定所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厅办[2004]157号

行政许可类

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思茅师专实训处2004年7月12日

2600

余人

填表说明:

1.表项填写规则:

A.资格名称:填写现有资格的全称。

B.设置依据:填写现有资格批准设置的法律法规文件名称、批准文件名称、文件编号并附复印件;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还需填写国家职业标准。

C.资格类别:填写“行政许可类”或“非行政许可类”。

D.设置部门:填写该资格的设置机构名称。

E.实施承办部门及实施时间:填写该项资格的承办机构名称及实际组织实施的起始时间。

F.已获资格人数:填写截至本通知下发之日前,已经获得资格的人数。

G、H、I、J.清理意见:填写“√”,但需要在文字报告中说明相应的理由。其中,I项还需说明调整的方案,如调整为“专业培训”,或“与其他有关资格整合归并”等。

2.此表一式八份,报送云南省清理规范各类职业资格工作办公室一份,并抄报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监察厅、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工商局各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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