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学校师资队伍建设,经学校研究决定并报上级部门同意,我校面向全国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我校2009年面向全国招聘全日制国民教育序列毕业,具有本科及其以上学历的优秀毕业生,个别专业放宽到专科。
符合调动条件的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才,常年进行招聘。
二、招聘原则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及相关规定,严格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4、博士年龄在40周岁以下,硕士年龄在30周岁以下。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可放宽至50周岁。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2009年4月1日至5月30日
2、报名地点: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人事处(云南省普洱市宁洱大道275号),联系电话:08792305645;邮编:665000;联系人:李老师;电子邮箱:ynsmsz@163.com。
3、报名办法:凡符合招聘岗位学历、学位及专业要求的应聘人员可直接到学校人事处报名,也可委托他人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报名需提交相应应聘材料,包括个人简历、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推荐表等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应聘材料应注明所报岗位。留学回国人员的学历、学位要提供教育部有关部门的认证文件。
由他人代报名或通过电子邮件报名的,原件审验在考核时进行。
4、资格审查
学校人事处按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考核时间及地点。
五、考核
按照岗位、专业要求进行考核,分笔试和面试。考核综合成绩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
1、笔试
笔试内容和命题主要考核应聘人员从事相关工作的知识水平和能力。面试采取试讲、答辩、情境模拟、实际操作等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适应岗位要求的综合能力和实际操作能力。
硕士及其以下学历毕业生必须参加笔试,笔试人数与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方可开考。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直接进入面试考核。
2、面试
按笔试成绩高低进行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比例为1:3。笔试合格,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将在学校网站和公告栏上公布,具体面试时间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面试无合格人员,招聘岗位空缺。
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或博士学位的人员面试成绩为综合成绩。
六、体检
按考核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排列,以1:1比例确定推荐进入学校综合考核人选,被推荐人按规定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七、公示
经综合考核、体检后确定的拟聘人选在学校网站和公告栏上进行公示。
八、签订聘用合同
拟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和学校签订聘用合同。
九、纪检监督
为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学校纪检部门进行全程监督,监督电话:08792304816
附: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0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思茅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09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