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1日上午,我校召开2015届违纪学生申请撤销处分会。
学校党委副书记郑颖松、团委、学工部、教务处、宣传部、监审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及涉及违纪学生的二级学院党支部书记、违纪学生辅导员、学生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由团委副书记段世敏主持。
会上,团委副书记段世敏就这次会议的目的与意义向大家做了说明。随后,涉及违纪学生的各二级学院党支部书记和辅导员分别就撤销处分的理由及违纪学生的表现情况作说明。经充分讨论后,参会人员举手表决。
郑颖松副书记作总结,他强调:首先,对学生进行处分和撤销处分是学生管理的手段、方法,要贯彻落实“立德树人”的教育理念,在教育、管理、服务我校广大学生的同时,更加关注与帮扶违纪学生,给违纪学生提供改正错误的机会,激励违纪学生坚持学习、积极上进、努力完成学业,成长为社会需要的合格人才。其次,原有的关于学生违纪处分和撤销处分的管理办法都已经不能适应学校发展的需要了,请学工部、团委牵头,宣传部、教务处、监审处等部门配合重新制定。制定过程中要注意:一是与时俱进,继承创新;二是学习借鉴、以人为本;三是审慎处理,同时注意反思总结,真正体现以学生为中心。
此次会议,共有40名学生申请撤销处分,按照学校《关于撤销学生违纪处分的暂行办法》,经认真讨论,36名学生符合撤销处分的相关规定,给予撤销处分,另有4名学生不予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