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高校工委 云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规范高校“三重一大”事项重要决策制度的实施意见(试行)等八个制度的通知》,10月29日,学校纪委组织召开“三重一大”事项重要决策制度等八项制度推进工作会,学校领导魏宏、郑颖松、代红兵,于干千,院长助理,纪检监察处、组织部、人事处、教务处、招生就业处、基建处、资产管理处、财务处、科技处、后勤管理处等部门负责人参加会议。
与会部门负责人围绕贯彻落实《通知》精神、面临的困难及今后的打算等方面作了发言。
会上,于干千副校长指出:首先,意见的实施是对干部的保护,也是学校发展的必要措施,学校必须加强对科研经费、教学经费使用等方面的防范,必须按照相关文件的要求做到制度化,规范化,并充分听取广大师生的意见和建议,充分表达老师的诉求;其次,部门工作要有预见性、前瞻性,要提前谋划部门工作,才能让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第三,学校要尽快成立经费预算小组,各部门对经费进行有效预算,预算小组对经费进行严格审核。
郑颖松副书记在会上提出了三点意见,一是广大干部要“多一点公心,少一点私欲”,多站在人民群众的角度思考问题,转变工作方法,不要见子打子,治标不治本;二是把握好原则,掌握好规矩,遵循制度,要按制度管人、管事,狠抓落实,切实转到依法治国的轨道上来;三是以大局为重,以学校的发展为重,心胸坦荡,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代红兵副校长提出了两点意见:一是把握好原则性和灵活性的相互结合。学校处于转型发展的关键时期,广大干部要积极思考,克服困难,奋勇前进;二是工作要有主动性,敢于担当,工作不推诿,部门之间相互协调。
院长助理白应华、马春生、薛敬梅就自己分管的工作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在听取校领导及与会中层干部的发言后,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魏宏首先指出召开此次会议的目的意义在于:一是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和四中全会的精神;二是贯彻落实高校纪工委2014年会上杨共和书记讲话精神的要求。同时,魏副书记就学校“八个制度”推进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首先是要有责任意识,这是前提条件。他指出,认识决定态度,态度决定思想,思想决定行动,大家要认真学习文件精神,领会精神实质,这是避免今后乱作为的基本要求,也是是否正确科学履职的标准所在;其次是责任分担问题,这是重点内容。分管领导要敢抓敢管,敢于纠正错误,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敢于遏制和制止腐败问题的初萌,我们要在抓早、抓小上下功夫。第三就是责任追究问题,这是关键保障。要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责任追究办法,健全责任分解、检查监督、倒查追究的完整链条,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